今年长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标准分三档,参保人员可持卡到吉林银行缴费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今年长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共分三档,最低档每年缴2904元,比去年多缴508.8元。即日起,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险卡到吉林银行缴费。
缴费标准
分三档 最高4838.40元
近日,省统计局公布了2007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为24190元,位居全省首位。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核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对于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确有经济困难的人员,允许其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为缴费基数,分三档缴费标准。经测算,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2008年养老保险全年缴费总额分别为4838.40元、3871.20元、2904元,与去年三档缴费标准相比,分别多847.2元、679.2元、508.8元。
温馨提醒
变更标准 须提前申请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凡是已办理社会保险卡并按原缴费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随时到吉林银行(原长春市商业银行)持卡缴费,如参保人员需调整缴费档次,须在缴费前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卡服务大厅(民康路1012号)申报变更。请参保人员注意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开年末缴费高峰。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拨打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电话咨询。
朝阳分局:88671921 宽城分局:88683038
南关分局:88685203 二道分局:88671216
绿园分局:87970116 一汽分局:88676163
个体分局:88679907 政策咨询:8861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