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会议宣读了胡锦涛对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和对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决定郭伯雄、徐才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梁光烈、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会议选举王胜俊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曹建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表决、选举结果宣布后,随即,胡锦涛签署第一号国家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简历
温家宝,男,汉族,1942年9月生,天津市人,196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地质学院地质构造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
1960-1965年,北京地质学院地质矿产一系地质测量及找矿专业学习;1965-1968年,北京地质学院地质构造专业研究生;1968-1978年,甘肃省地质局地质力学队技术员、政治干事、队政治处负责人;1978-1979年,甘肃省地质局地质力学队党委常委、副队长;1979-1981年,甘肃省地质局副处长、工程师;1981-1982年,甘肃省地质局副局长;1982-1983年,地质矿产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党组成员;1983-1985年,地质矿产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1985-1986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1986-1987年,中央办公厅主任;1987-1992年,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1992-1993年,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1993-1997年,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97-199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金融工委书记;2002-200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金融工委书记;2003-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