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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治污”将有法可依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记者 王璐 实习记者 刘力源 录入时间:07-07-24 点击数:
[提要]
 
    东亚讯(记者 王璐 实习记者 刘力源) 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使得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据了解,松花江是我省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重要水系,其流域面积和流域内人口均占我省国土面积和人口的70%以上,流域内GDP占全省GDP总量的80%以上。同时也是吉林、黑龙江两省一些沿江城市的重要水源地。
    松花江流域环保方面出现一些新问题。一是松花江流域内在重污染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未有效削减的情况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逐年增多,加大了流域水污染负荷;二是有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三是有些地方行政干预环保部门行政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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