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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吉林讯(刘阳 记者 迟飞) 16年前借了1700元钱,并拿房照做抵押,没想到对方伪造了房屋买卖协议、房屋出租协议等协议,擅自更改房证。而后,又到法院起诉,将房子归为己有。 抵押房照 借钱1700元 孙万印今年66岁,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街,前些年靠打工和收废品维持生计,现在靠低保生活。 事情还得从16年前说起——1992年,孙万印为了做点小买卖,向左家镇某村的张全(化名)借了1700元钱。张全家经济条件比较宽裕,他同意借给孙万印钱,但要求孙万印以自家房照作抵押,孙万印同意了。随后,孙万印借走了1700元钱,他家的房照也交到了张全的手上。 钱还完了 却收到法院传票 孙万印说,自己本想借钱做点小买卖,没有想到赔了本,但他还是东挪西凑了1000元钱,于1994年还给了张全。孙万印在还这1000元钱时,曾向张全要房照,但张全推托着没给。 此后的几年,孙万印每个月都还张全50元钱,至1998年,他欠张全的钱款全部还清。孙万印本以为张全会把房照还给他。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张全却早已经伪造材料,将他的房照更名在自己名下。当年9月的一天,孙万印接到了辖区法院的传票,对方将他告上法庭,并要求他交出房子。 伪造虚假证据 赢得官司 开庭那天,孙万印傻眼了:张全在法庭上说孙万印已经把72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房屋以1.4万元的价格卖掉,还说孙万印每月还的50元钱是租金等等。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张全还在法庭上出示了10份证据。 孙万印当庭指出,张全的证据是伪造的。但一审判决很快下达了,法院采信了张全提供的证据,判决张全胜诉。 随后,孙万印向永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永吉县房地产管理处为张全办理的房屋转移登记,判定该处为张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效。永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以永吉县房地产管理处登记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确认被告永吉县房地产管理处就涉案房屋办理的产权转移登记行为违法,为第三人张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效。 到检察院申诉获支持 虽然法院撤销了张全更改的房照,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孙万印为张全腾迁房屋,因此,孙万印要想要回自己的房屋,还得打一场民事官司。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后,将此案发回昌邑法院重审。孙万印说,在昌邑区人民法院再审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书,恢复了孙万印的房照。 “至此,我打了两年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是检察官和律师帮我讨回了公道,是他们维护了公平正义。这座房子是我惟一的财产,如果没有房子,我们老两口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采访结束时,孙万印感激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