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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吉林讯(记者 迟飞) 吴某在任吉林市地税局昌邑分局税源管理八科专管员期间,冒用一公司名义从本单位领取税务发票300余万元,再将这些发票转让给其他业户,获利2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批准逮捕。 1992年起,吴某在吉林市地税局昌邑分局任科员,主要负责专管辖区内业户定税、纳税评估、日常巡查、发票管理。 2007年4月,由吴某管户的一公司老板找到吴某,称自己公司要办废业,请吴某帮忙。而后,该老板将公司的发票领购证和3本千元版发票存根交给吴某。 5月份的一天,吴某原来的管户刘某找到他,称需要发票,吴某说可以用别的公司的发票本买,但得按8%的比例交税。此次刘某买了2万元的定额发票,然后给吴某1600元。此后,吴某就一直冒用办理废业的这家公司名义,用该公司的发票购领证购买了300多万元定额发票和6本千元版发票。据吴某交代,这些开出来的发票都被其贩卖转让给其他业户,并从中获利20余万元。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行为涉嫌贪污罪,已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