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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独立学院收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开学的新生执行,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东亚讯(记者 邓娅婷 单立国) 日前,我省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分别从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一般专业类本科每年学费不超1.1万元。 该《意见》将从今年秋季开学的新生执行,试行1年,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任何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学分制”收费要给一次补考机会 独立学院的学费标准是按照年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意见》规定,在学科中收费最高的为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本科15000元-18000元,一般专业类本科7500元-11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国际交流办学涉外专业学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但幅度不得超过10%。 对于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独立学院,可根据需要改按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按照现行学年收费标准折算,具体折算方法为:学分收费标准=学年收费标准×正常学习年限/达到毕业条件所规定的总学分。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完成学业的学费总额将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对所选课程考试未及格的学生,要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学费将不高于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 住宿费每学年最高1200元 《意见》规定独立学院的学生每年住宿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按学年收取,不得预收。 学生宿舍条件达到学校公寓标准的,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每室居住不超过4人,每平方米年收费120元;生均建筑面积达到8-10平方米 (含8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收费110元;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不含8平方米),每平方米年收费100元;条件未达到学校公寓标准的,按不超过上述标准80%的比例收取。 学生公寓建设可采用通廊式或单元式。建筑层高一般应掌握在3-3.2米之间;寝室设封闭晒衣阳台或集中封闭晒衣间;厕所、浴室、盥洗室仍为公用,不进居室;电视、电话原则上不进居室,可在本楼的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安排。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 另外,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升学考试,每生每次收费150元;艺术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每生每次收费200元。 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实用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其他教育考试,其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可自主采购公寓备品 对于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将可自主采购公寓备品,学校将不再强行统一配备;独立学院为学生提供的教材、运动服、军训服和实验实习服等,要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前提。 在公开招标采购后,按照确定的采购折后价格提供给学生。学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由校内医院自行组织体检的,入学体检收费每人次不高于55元,在学期间常规体检收费每人次不得超过16元。委托校外医疗机构代行体检的,按照医疗部门的相关收费标准收取,学校禁止从中获利。 对于其他独立学院服务性项目在《意见》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