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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身为教师的阿强(化名)本应起到表率作用,可当他拾到一串轿车钥匙后,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他没有将钥匙返还给失主,反而向车主敲诈1.8万元。日前,阿强因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捡到钥匙后把车开走 阿强是松原市前郭县某学校的教师,现在在长春市居住,今年3月19日,他带着女儿到长春市一家大型商场的儿童乐园去玩时,拾到了一串带着遥控器的车钥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阿强没有将钥匙交到商场保卫室,而是揣进了自己兜里。 随后,阿强骑摩托车将女儿送回了家,然后打车返回商场,在商场门前,他按了遥控器,就在他不远处的一辆银灰色捷达轿车响了一下,阿强用钥匙打开了车门,将车牌拆了下来,把车开到了一个小区内。 假冒偷车贼敲诈车主 车主大刘在发现车钥匙不见后,立刻跑到商场外找车,可此时车已经不见了影踪。大刘到公安机关报了警。没过多长时间,大刘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我知道你车的下落,这台车被别人偷了!”打电话的人正是阿强,他自称是三个偷车贼之一,是通过车上的缴费票据找到大刘的联系方式的。他答应还车,但是为了让贼老大同意,大刘得出钱赎车。 戴头套和短刀取款时被抓 阿强为了让大刘相信车在他手上,把车上的一些票据和驾驶证装进塑料袋里,放在某商场附近的公厕里让大刘去取。大刘发现是自己车里的东西后,跟阿强将价钱谈到1.8万元,并约定见面取款。与此同时,大刘向警方报了案。 阿强十分警惕,每次都用公用电话跟大刘联系,没等说几句话,他就会骑着摩托车到下一个话吧接着打。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来,他特意买了黑色的头套和一把短刀。3月21日,阿强在取钱过程中,被警方抓获。日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阿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犯罪未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