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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23万司机请立即停驾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曲丹 记者 苏东旭 录入时间:08-08-27 点击数:
[提要]
 
  东亚讯(曲丹 记者 苏东旭)长春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提供了最新一组数据,显示长春市有12372名驾驶人的记分卡已被记满或超过12分,其中9619名驾驶人为长春市籍,另有2753名驾驶人为长期在长驾车的外省市籍驾驶人。交警支队提醒这些驾驶人,请立即停止驾车行为,参加并通过相关学习考试,重新获得12分方准驾车。
  记满12分要考试重新获得
  2000年3月1日,长春市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交通违章记分制度。记分制度是在原有交通违法行为只对应罚款金额等行政处罚基础上,附加了一项1至12分不等的分值,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越严重,记分分值越高。交警部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驾驶人违法行为的次数和严重程度进行监督和记分累加,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通过7天的法规培训和“学科”考试,记分予以清除,同时重新取得12分。
  交警将地毯式清查“超分”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以及考试。为此,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清查“超分”工作,在增设30处“查超”固定岗的基础上,还将适当增加管理路口数量和警力,采取边纠章边“查超”的方式,对驾驶员的记分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对逾期不参加考试的,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将在驾驶员数据库驾驶员信息上标注“停止使用驾驶证”。   
  网站电话可查询记分
  记分周期以年为单位,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但并不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起止时间,而是以每个驾驶人初领驾驶证的月日至次年月日为起止时间。
  驾驶人的扣分情况将以交警支队的电脑记录为准,为方便驾驶人查分,交警支队开办的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业务已经开通。
  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长春交警网站(www.ccjg.gov.cn),通过“违法记分已达12分窗口”查询记分卡的记分情况。
  此外,也可拨打交通违法查询电话87660789来查询。
  记分清除需要仨步骤
  清分共分申请、学习和考试3个步骤。如果被民警执法中查扣,区级交警大队将暂扣驾驶人的驾证,并开出《交通违法记满12分学习通知书》,驾驶人持《通知书》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参加学习和考试。驾驶人知道自己已超分,要主动到教育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学习,期满后接受考试。考试合格者,教育训练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清分,被暂扣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清分后到区级交警大队领回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两次不合格者,重新约考。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的地址:长乐公路零公里,联系电话:8538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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