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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徐龙 记者 崔雷) 今年上半年,在我省各报刊经常刊登销售“新型消防产品”干粉灭火枪、灭火弹的广告,一些不法商贩打着“公安部指定生产厂的名义”宣传灭火枪、灭火弹的作用和功能,一些不名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购买了此类产品。今起,我省封杀干粉灭火枪,公安消防部门接到举报后将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安部消防局。 近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以火药、压缩气体等介质为动力源的各类干粉灭火枪、灭火弹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了这类产品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今起,我省开始集中清理此类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制造或进口、销售、使用此类产品;各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得承检上述产品;社会各界发现有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行为的,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或反映;该类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及已购入该类产品的有关使用单位,应立即封存所有产品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由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