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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记者 崔颜锋) 昨日,长春市与广州市的两地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共同签署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在异地打工的农民工出现纠纷再也不用两头跑,可以在当地寻求法律援助。 据了解,长春市2007年外出农民工达104.6万人,外来农民工达32.4万人。随着打工人数的增加,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也呈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63件。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姚蕴珈说,以往根据法律援助的属地管辖原则,外出务工人员因欠薪、工伤等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可直接向工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部门申请。由于打工者户籍地和工作地不一致,农民工不得不选择返乡准备资料,再回到事发地诉讼的办法,不但费时、费力、费钱,还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程。为了更好地维护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长春市司法局积极与广州市司法局协调,双方协议决定:今后长春地区外出农民工在广州市打工,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由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审核受援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协助调取相关证据,送达法律援助文书,而农民工本人不必亲自回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