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亚讯(助理记者 李忠鑫) 长春市民陈某通过淘宝网邮购了2辆折叠自行车,原本应该7月15日到货,可是至今为止她也没收到自行车,然而销售方表示:已将自行车发出,没收到货他们不负责。 陈某说,6月30日她在淘宝网上相中了一款黑色折叠自行车。两天后,她通过淘宝网客服联系到了折叠车的销售方负责人任某,双方通过QQ约定,陈某先把钱汇到销售方账户,销售方确认收到钱后,立即发货。随后,陈某在工商银行往销售方的账户汇了660元钱,其中包括购买两辆自行车的钱和手续费,销售方确认收到汇款后,承诺陈某在7月15日之前一定能收到折叠自行车。可是,23天过去了,这2辆折叠自行车却杳无音讯。 在焦急等待了20余天后,陈某联系到了淘宝网的一名客服人员。网站客服人员给出的说法是,陈某在消费时没有选择网站推荐的“支付宝”交易,而是与销售方进行私下交易,所以即使出了什么问题,淘宝网方面也不需要负责。随后,她又拨打了销售方任某的手机,但是任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昨日15时许,记者拨通了销售方办公室的电话,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任某不在,陈某购买的折叠自行车他们已经发货,请她再稍等几天,如果过几天陈某还收不到自行车,他们也没办法了。 律师建议消费者走法律程序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表示,陈某和自行车销售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在陈某汇款给销售方时,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如果销售方当时承诺了到货期限,又没有准时交货,就属于违约,陈某可以以民事诉讼的形式要求销售方给予赔偿,但前提是陈某必须提供汇款过程中的证据。同时,律师还提醒市民,在网络购物时,尽量选取有法律保障的方法,或者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