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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007年12月的一天17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赵某、丁某、李某等6名男青年因手头拮据,预谋实施抢劫。6人在220国道山东平阴县东阿镇黑风口路段,由杨某横躺在路旁,伪造成发生交通事故的场景,其余5人潜伏在路旁树林内。打算抢劫下车施救的司机。从17时30分至18时,没有一名司机停车察看。天色渐黑,6人不得已撤摊收场。几个人一边抱怨现代人素质太低,见死不救,一边悻悻离去。2008年3月份,6人被陆续抓获。 近日,这6名有“道德感”的抢劫犯因本次抢劫及其他抢劫罪行,被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6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