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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昨日发布的第3号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显示,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抗震救灾资金637.08亿元,各地各部门共接受捐赠款物586.33亿元,中央组织部共接受“特殊党费”81.9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捐赠款物多级结存、救灾物资积压、发放补助搭车收费、活动板房闲置、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五大问题,但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问题一:社会捐赠款物多级结存不利统筹使用 审计发现,社会捐赠款物结存于多级和多个部门单位,这种状况不利于集中财力统筹安排使用。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各部门正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合、统筹力度。 问题二:个别地区救灾物资积压或不适用 审计发现,由于信息不畅、供需脱节、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个别地区的部分救灾物资出现积压或不适用。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已采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调剂物资余缺,严格对接收物资的检查验收。 问题三:个别单位在发放补助时搭车收费 审计发现,个别地方设置门槛甚至搭车收费,损害受灾群众利益。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已做出严肃处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问题四:个别地区活动板房出现闲置 审计发现,个别地方集中建设过渡安置的活动板房,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不适应。活动板房实际需求减少,个别地方已出现闲置。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加大规划力度,及时调整计划。 问题五:个别单位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审计发现,在救灾款物使用中,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36起。 审计机关将上述问题移送相关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后,各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查处。目前,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2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