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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9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西安欧亚学院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贾志攀对陕西省地震局网站进行黑客攻击并故意传播虚假恐怖地震信息一案。贾志攀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悉,这是我国首起利用互联网编造、发布恐怖地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5月29日20时许,贾志攀在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宿舍内,通过个人电脑控制了欧亚学院的电脑网络服务器攻击陕西省地震局网站,破解了陕西省地震局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侵入陕西省地震局信息发布页面。20时53分,贾志攀发布了自己编造的虚假信息“今晚23时30分陕西等地有强烈地震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