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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报》 财政部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9月1日起,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 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另外,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今年以来,我国多次调整化肥类商品出口关税。4月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