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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19日表示,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人民币。 为减轻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近年来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为支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央财政自2006年起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开展,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补偿机制。 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将安排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