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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500亿元的资金,而目前各地住房保障资金的各个渠道能够提供的资金每年不足140亿元,已有资金渠道的落实情况不理想,今年地方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补贴和建设资金仅80亿元。 《若干意见》对廉租住房的资金作出了这样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维护和管理。 据齐骥介绍,2006年底,全国土地出让收益为2900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可用于廉租住房的为100亿元。但60%以上的土地出让收益、2/3的公积金增值净收益都集中在东部地区。而这两项资金,按照现行规定,不能跨地域使用。 “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来支持。”齐骥说。 据齐骥介绍,为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中编办日前已经同意在建设部下设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监管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