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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索赔“健身损失费”

来源:消费时代 作者: 录入时间:07-12-17 点击数:
[提要]
 

     贵阳的吕先生前不久花费百多元钱买来一付哑铃健身,过了一个多月因为效果不佳,用秤一称才发现自己买到的商品居然出现严重的“短斤少两”。由于觉得受到商家的欺诈影响到锻炼的效果,昨日,他来到消协向该商家索赔“健身损失”。
   据了解,今年30出头的吕先生一直以来很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前不久,在一名朋友的鼓励下,他又报名参加了某健身俱乐部锻炼,一心想练就出一身好看的肌肉来。为了健身的效果更好,健身教练让他购买一付30公斤重的哑铃,平日里进行接力锻炼。11月1日,吕先生来到位于延安东路的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以13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付重30公斤的哑铃。然而,锻炼了一个多月后,吕先生发现自己所买的这付哑铃越举越轻,借来邻居家的秤过了一下,这才发现哑铃仅仅才18公斤。吕先生拿着哑铃去找该商家时,对方却以时间太久,且产品并没有“质量损坏”为由,拒绝调换或者是退货。而吕先生却认为,自己索要的哑铃明明是30公斤重量的,因"重量不足"造成他锻炼效果不佳,为此,他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并赔付"健身损失"费。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吕先生只好将自己的遭遇向云岩区消协进行投诉。
      云岩区消协接到该起投诉后认为,该商家在出售哑铃前,由于售货员的疏忽大意,导致出售给顾客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且“哑铃没有质量损坏”的说法有失偏颇,理当向顾客进行退换或者是退货。最后,在该消协的调解下,吕先生接受商家的道歉,并重新换取了一付30公斤重量的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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