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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存折取走16万元 储户告工商银行获赔5万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录入时间:07-11-12 点击数:
[提要]
 

  本报讯 (记者 郭晓明 通讯员 左文兢)自己的16万元存款被前妻取走后,陈先生以工商银行八角支行审查不严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银行赔偿陈先生5万元及利息。
  2005年,陈先生在工商银行八角支行开户并存款20万元,此后取走了4万元。今年2月,当他再次取款时,却被告知16万元及利息已全部被人取走。陈先生从银行处得知,取款的人是他的前妻李女士,对方在今年2月来到银行,以存折被盗为由,凭密码将存折挂失,后又分数次将16万取走,而密码是陈先生之前告诉李女士的。陈先生认为,银行在办理挂失、解挂等手续上存在瑕疵。同时因为找不到李女士,陈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调查发现,银行在解挂时,没有留存李女士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院认为,这导致无法通过其他证据证实银行“对身份证件进行了适当的审查”,只能认定银行存在疏于审查的瑕疵行为。但陈先生因泄露密码,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损失的16万元,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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