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在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8月2日至8日,长春市商品房合同备案共1948套,总面积近190742.2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备案1738套,总面积175345.11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预售备案1670套,总面积近171543.1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备案68套,面积3801.92平方米。办公楼预售备案21套,面积2267.85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备案55套,面积9402.47平方米。其它用房预售备案134套,面积3726.86平方米。
房产小知识
房屋初始登记
1.应收资料
(1)申请书;(2)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4)规划平面位置图;(5)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7)房产测绘资料;(8)当事人法定身份证明及复印件;(9)其他有关资料。
2.办结时限
法定30日,一般10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2)非住宅:登记费65元/件(登记建筑面积超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加收0.3元)
房地产抵押
1.应收资料
(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当事人法定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评估报告或协议书);(6)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件与资料;(7)其他有关资料
2.办结时限
法定30日,一般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抵押手续费按抵押贷款额的0.8‰收取(每宗抵押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
1.应收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3)《分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4)其他有关资料
2.业务程序
(1)管理员收件、审件;(2)管理员登记备案
3.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